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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部公告
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。这是继民法典后,中国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旨在用最严格制度、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、推动绿色发展。
海外媒体和专家学者密切关注着这部法典的诞生,认为它不仅在中国法律制度演进中有里程碑意义,还可为国际社会提供宝贵借鉴,充分体现中国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对绿色转型、气候变化等问题的长期承诺。
生态治理的“重要里程碑”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,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”,法典在开篇阐明了立法目的。哥伦比亚哈维里亚纳天主教大学教授卡米洛·普列托·巴尔德拉马认为,法典将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原则上升至法律层面,意义十分重大。
“这是当代中国生态治理和法律制度演进中的重要里程碑。”法国丝路商学院教授埃尔韦·阿祖莱说,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迈向“规范整合与制度创新的新阶段”。
海外人士高度关注法典的具体内容。坦桑尼亚国会议员阿杜·沙伊布说,这部法典“涉及很多与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,比如油烟、噪声等,让我印象深刻”。摩洛哥非洲中国合作与发展协会主席纳赛尔·布希巴说: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法典对电磁辐射、光污染等新型环境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,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。”
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格尔德·温特表示,法典将消费方式对环境和自然退化的影响纳入规制视野。相比之下,西方发展模式下的国家还普遍忽视这一问题。
美国中美后现代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克利福德·柯布说:“法典涵盖的内容是中国长期环保实践积累的成果。”